不止于全李酒店,多个预订平台现又庭酒店、希堓酒店、桠朵酒店

  5月7日 ,“全李酒店已更名”“多平台已下架全李酒店 ”等话题冲上热搜。有细心的网友发现,全国多地还存在“又庭酒店”,其店名及门面照片与华住会旗下“汉庭酒店”极为相似 。

不止于全李酒店	,多个预订平台现又庭酒店	、希堓酒店、桠朵酒店-第1张图片

  极目新闻记者在多个酒店预订平台查询发现,多地确实存在“又庭酒店 ”,这些酒店的店名和门面照片与华住会旗下的“汉庭酒店”高度相似 ,部分酒店上传的外观照片甚至仍显示为“汉庭酒店”。

不止于全李酒店,多个预订平台现又庭酒店、希堓酒店	、桠朵酒店-第2张图片

  5月7日下午,青海省玉树市一家“又庭酒店 ”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该酒店原为“汉庭酒店” ,目前已不属于华住会旗下,而是一家单体酒店。

  山东省济南市一家“又庭酒店”也表示,酒店去年已不属于华住会旗下 ,“又庭酒店 ”即为更名后的名称,目前单独经营 。

  除此之外,南京、上海、滁州等地同样出现了“又庭酒店 ”。随后 ,记者也以消费者身份联系了华住会线上客服,对方表示,“目前华住没有又庭酒店这个品牌。”

  原加盟店在合作终止后将名称改为与“全季”“汉庭 ”等知名品牌高度相似的“全李酒店”“又庭酒店” ,当事酒店是否涉嫌侵权?是否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嫌疑?华住方是否需承担一定的监管责任?

  对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通常加盟合同中双方会约定合作终止后加盟商不得再使用品牌方的IP 。如果加盟商在合作中止后继续使用易混淆商标 ,误导消费者的,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侵犯了品牌商的商标权 ,构成混淆行为 ,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主任陈亮律师表示,当加盟酒店与华住方解除合约关系后,华住方有权要求加盟商进行根本性改动 ,但如果华住方不提出要求,也并未违反法律。若消费者因误导产生消费行为,相关责任应由原加盟酒店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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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全李酒店 ” ,还有“又庭酒店”“希堓酒店”“喆翡酒店 ”“桠朵酒店”

  中新网报道,近日,大连一家名为“全李”的酒店被指碰瓷“全季酒店 ” ,引起广泛关注 。5月7日,记者发现,在多个酒店预订平台 ,该酒店已更名为“华宇酒店”。

  此外,记者查询某酒店预订平台发现,目前全国多地存在多家酒店 ,其名字与其他知名酒店品牌颇为相似。例如 ,安徽天长一家酒店名为“又庭”,与“汉庭酒店 ”相似;青海西宁一家酒店名为“希堓 ”,与“希岸酒店”相似;青海西宁一家酒店名为“喆翡” ,与“喆啡酒店 ”相似;海南陵水一家酒店名为“桠朵”,与“亚朵酒店”相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