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美传媒(002712)已被判决向投资者赔偿款1752万元,索赔已有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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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美传媒(002712)已被判决向投资者赔偿款1752万元,索赔已有胜诉-第1张图片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律师许峰提示,思美传媒(维权)(002712)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已有投资者胜诉先例 。

  思美传媒2025年年报显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法院共受理47名投资者提起的诉讼,已撤诉3起 ,已判决33起。截至本报告日,余下11起已全部判决。根据判决书由本公司赔偿金额合计17,522 ,716.89元,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累计向投资者支付赔偿款13 ,080,968.81元,确认预计负债4 ,561 ,555.28元 。

  2024年1月19日晚,思美传媒公告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 ,思美传媒违法事实如下:

  2023年11月27日12时50分,思美传媒对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关于“公司作为抖音的长期合作伙伴,是否有相关业务与抖音超市合作”的提问 ,回复称“抖音超市现阶段由本公司代运营 ” 。公司股价在下午开盘后快速由跌拉升至涨停,并保持到收盘。

  当日收盘后,思美传媒在互动易平台答复投资者相关提问称“公司所称代运营抖音超市 ,是指公司代运营了抖音官方超市的官方直播间之一”。抖音电商官方微博于2023年11月27日 、28日就“思美传媒代运营抖音超市”发布辟谣信息 。

  思美传媒于2023年11月27日12:50的回复所称“抖音超市现阶段由本公司代运营 ”,与实际情况不符。

  专门从事股票索赔法律事务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根据前期投资者胜诉判决 ,在2023年11月27日下午买入思美传媒股票,并且在2023年11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本文由许峰律师供稿 ,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 。许峰律师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 ,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投资者不获赔没有任何费用 。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